第171章 巧妙的布局(1 / 2)

万古剑尊 太阴舞司 1752 字 9天前

太阳神塔金光夺目,太阳神殿传出仙音教义。天空中,一片浓郁的祥和九彩之力融合异兽们的啼鸣之声,构造出一片梦幻般的景象。因为真正的太阳在此刻已经被遮住,整个崇辉圣教沐浴在了一片九彩光华之中。紧接着,那原本漂浮在太阳塔上方的云台忽然出现了一座精美的云桥,云桥宽阔无比,直接连接到了众人脚下。而云桥整体在九彩光芒的照耀下,化作九色云桥,如梦如幻。

“手持请柬之贵宾,请通过云桥上仙云台。无请柬者,请原地休息,稍候片刻,自有教内弟子带领诸位进入教中参观。”御神悦的声音平淡无波,和之前身穿铠甲时的威猛霸气相比,全然不同,完全是一种平和优雅,还有着一股仿佛天生是上位者一般的睥睨苍生的王者气息。而云桥开放之后,所有人都开始议论纷纷。毕竟御神悦虽然已经言明,可是也并非所有的修仙之人都会愿意听从他人的安排。这其中,也会有一些脾气古怪的人是反其道而行,你不让他这么做,偏偏他就想这么做。更让人郁闷的是,这一类最喜欢捣乱的人往往还有一定的实力,让人无可奈何。

而在御神悦发话之际,也正有一名人称影散人的修者想要偷偷潜入云桥。此人修为倒也不弱,乃是地仙境界,乃是太阴国内一二流门派影门的太上长老。名副其实,本人非常擅长影遁法术,是一位在隐匿方面非常杰出的仙者。而正是因为有着这样的本事,所以让他在平日里完全是肆无忌惮,因为他的隐匿之法纵然是天仙境界的高手也很难发觉。此时,人群之中的影散人已经施展影遁法术偷偷踏入了云桥的范围之中。所有手持请柬之人自然都发现了影散人的举动,却都没有开口警告。因为他们都很想看看,崇辉圣教对待破坏规矩的人会是采取什么样的手段。是直接以强悍实力将对方杀掉,还是逐出云桥给予警告。不同的应付手段可以让这些人判断崇辉圣教之主的做事风格。

此时,影散人的内心其实也有些忐忑,毕竟崇辉圣教内有着不少强于他的气息。不过当他发现,自己在云桥上走了几步之后似乎并没有什么异样,顿时胆子大了起来,竟开始快步向前,也不再隐藏自己的身影。这样一来,就连一些境界不高的修者都发现了影散人的踪迹,一些人也开始跃跃欲试想要上桥。可是,就在此时,异变发生了。整个云桥竟然开始模糊不清,逐渐变得透明起来。而连带着,那名影散人的身影似乎也开始透明了。偏偏他本人竟然还没有半点察觉,仍然飞奔在云桥之上。

手持请柬的一众高手彼此皱眉对视一眼,纷纷从对方的眼中看出了忌惮之意。因为眼前的这种手段就连他们也做不到。实际上,这完全是云桥仙主以独特的云杀术配合御神悦的念心之法所构成的效果,只不过旁人不知罢了。最终,整座云桥消失了,连带着,那名影散人竟然也莫名其妙的人间蒸发,甚至于半点衣衫碎片都不曾留下。这样的诡异手段让围观众人都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而那些原本同样有此打算的人更是心中庆幸没有冲动行事。

而这种手段的效果却也让所有人都内心凝重起来。因为如果对方是直接杀掉影散人,以这些高手的眼力完全可以判断,对方也许是冲动易怒之人。而如果是言语警告,那么代表对方心思柔软亦或者不易大动干戈。不管是哪一种,只要掌握了对方的性格,就能够拥有牵制对方的能力。这也是在座这些大势力之人放任影散人先他们一步上云桥的原因。然而现在,对方不清不楚的消失,却让这些自诩眼光毒辣的人也摸不清状况了。因为,这种下落不明的失踪最容易引起他人的紧张。那么,借助此事完全可以判断对方当时心思细腻,而且极擅长把握人心之人!这样的人,最为恐怖!

“破坏崇辉圣教规矩,就是无视太阳神的威严。忤逆我神者,将引神罚临身,灰飞烟灭。身为罪者,家属同罪,弟子同罪,同门同罪。怒座听令,一个时辰,本座希望影散人之影门势力在中域消失!”

御神悦冷酷的言语让所有人都打了个寒颤。同时天空之中,忽然出现了一座红色的硕大法阵,法阵中,一名身着红袍,面容妖异俊美且画有火焰符文的五座之一的怒座焚千秋竟是引动天地万千神火于一身,顷刻间消失在了崇辉圣教之上,在空中划过一条壮丽的火焰异景。

而当所有人都惊叹于焚千秋的实力,崇辉圣教的强势之时,那些在座实力最强,诸如太阴舞司、大宗师等古老的神祖高手却是纷纷脸色一变。就连道源三境三大先天,大自在无量寺燃灯佛也都难得的露出了一丝谨慎和凝重之意。

这些人所忌惮的不是崇辉圣教的冷酷决断,更不是焚千秋操纵天地神火的能力,而是御神悦那一句“中域”!

要知晓,虽然这个世间分为四域,然而因为四域之中几乎没有往来,以至于发展到现在,几乎九成九的凡人和修仙者已经完全不知星狩大陆只是四域之一的事实了。所有人都想当然的以为,这个世界只有星狩大陆!然而,那些身居高位或者修为精深的人却还是知晓四域辛秘的。传说一方天地化作四域,而四域之中各有创世神明。而其中,以神域天疆最为强大,天疆之人全民皆兵。灵域谜境毫无消息,北域蛮荒环境险恶,邪族之人诡异狡诈。相比较之下,反倒是中域星狩大陆最为脆弱。因此,很多知晓秘密的人为了让更多的修仙者无惧修炼,所以便隐瞒了这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