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节(2 / 2)

民国女医[空间] 兀兀 3522 字 10天前

娄可怡看着一身医学院校服的方丽珠跟顾乐棠,虽然她知道顾乐棠心里只有薛琰,但也不得不承认,顾乐棠跟方丽珠坐在一起,确实如是二嫂说的那样,般配的跟金童玉女一样。

而坐在上首的薛琰,年纪还没有她大,就成了医学校的先生,还有一个当司令的男友。

娄二少奶奶告诉她,原本她是跟方丽珠跟薛琰一样的洋学生,有着跟她们差不了多少的未来,可当她选择嫁给何书弘的时候,就等于永远跟现在的生活告别了,她以后要在远处看着方丽珠毕业,留洋,嫁个体面的年轻人。

而薛琰,恐怕她连见一面的机会都不可能有了。

这些娄可怡想想都觉得害怕,但她又不能不承认,二嫂说的都是真的,尤其是在看到方丽珠跟薛琰之后,她都不敢想象,如果今天她从这间院子里走出去,以后就再也不可能跟方丽珠和薛琰做朋友了,以后她们再不能挤在一张床上说心事,再也不能一起逛街。

她从来没有觉得自己跟薛琰还有方丽珠有什么不同,可当她选择嫁给何书弘的时候,她们就真的不在一个世界了。

她真的有那么喜欢住进何书弘的那间公寓,当何太太吗?为了何书弘放弃她们甚至是家人,值得吗?

“静昭,你们,你们真的不要我了?”娄可怡犹豫了半天,才嗫嚅道。

薛琰叹了口气,“大家是好朋友,不存在要不要谁的问题,而且朋友之前,渐行渐远也是常情,别说朋友了,就是父母子女爱人,也不会陪你一辈子的,所以可怡,你现在要想的是,你到底是不是真心要跟何书弘在一起的,如果仅仅是因为怕我们生气,或者疏远了你,就放弃了何书弘,那咱们的友谊也不会长久,因为当你想念何书弘的时候,就因在心里对我跟丽珠生出怨心,会觉得是我们拆散了你们。”

“许小姐,”娄二少奶奶急死了,她带娄可怡过来,可是希望薛琰她们能劝劝小姑,坚决不要跟何书弘在一起的,这叫薛琰一说,敢情女孩子还能对自己的婚事当家作主了?

“二少奶奶,我知道你都是为了可怡好,”而且作为嫂子,能为娄可怡考虑也是难能可贵的了,遇到攀权附贵的,听说有个宪兵队的队长要娶妹妹,没准儿直接把人送过去了,“但以后的日子是可怡过的,咱们总不能落埋怨不是?”

娄二少奶奶嗐了一声,“我不怕她怨我,只要她不嫁那个姓何的,而是找个门当户对平头正脸的大小伙儿,我宁愿她恨我一辈子!”

她生怕薛琰年纪小不会看人,身子往薛琬那边转了转,“琬小姐你京,那个何书弘是不是靠不住?”

娄可怡也是一脸殷切的望着薛琬,哪怕有一个人赞成她呢。

“可怡啊,”薛琬叹了口气,最后还是摇了摇头,“之前的事就不说了,就冲这次的事,他想见你,想跟你成亲,完全可以光明正大的到细管胡同来拜访,如果他想事先跟你解除误会,也不应该把你留在他那里一夜,才陪你回来。”

“我是打算回来的,可后来看了电影,回来的路上书弘说街上禁严呢,路上不安全,”娄可怡低下头,小声道。

“他在宪兵队,街上禁严应该事先就知道吧?那为什么还要看电影?而且前天晚上街上也并没有禁严!”

顾乐棠烦躁的站起来,只差没有点着娄可怡的头骂她是猪了,“一点点事都撒谎的人,亏你还乐意跟着他?蠢不蠢啊?我去他公寓的时候,你就该跟我回来!”

说完不耐烦的摔帘子出去。

娄二少奶奶眼泪当时就下来了,偏娄可怡是她小姑,不是亲妹子,不然她都要动手教她怎么懂事了,“可不是么,也这这傻丫头,人家说啥就是啥,叫人给坑了啊!”

她恶狠狠的瞪着娄可怡,“竟然还敢跟你哥说他叫你当官太太,呸,静昭在这儿坐着呢,咱们真的是那种卖妹子的人,就求她去西北军里给你挑一个,反正都是给人当填房,那就找个官大点儿的!咱娄家反正都要丢回人,也省得亏本儿!”

要不是这会儿气氛不对,薛琰都要被娄二少奶奶逗乐了,“可怡啊,该说的大家都说了,你自己也好好想想吧,你只用想一想,跟他走了之后,以后会不会后悔就好了。”

薛琰觉得该说的大家都跟她说尽了,自己也实在劝不出新意来,“二嫂你也别急,何书弘也就是个队副,芝麻绿豆点儿的官儿,你们的铺子我跟韩靖说一声,叫他跟咱们这片儿的警察打声招呼,何书弘的手伸不了这么长的。”

有了薛琰的保证,娄二少奶奶心里一松,能保住铺子当然好了,但她是真的做好关了铺子先把娄可怡送回去的准备了,“那谢谢许小姐了,我想着真不行的话,我们把铺子关几天,先把可怡送回去,这两下不见面,时间久了,兴许就过去了。”

这也是一种方法,但薛琰更希望是娄可怡自己想清楚,不然就算是将来她听家里的安排嫁给了别人,心里也会不甘的。

方丽珠站起来,“可怡,我陪你回去吧,”

她挽着娄可怡的胳膊,“你不知道,我们一发现你不见了,有多着急!”

方丽珠不希望失去娄可怡这个朋友,还在做最后的挽留。

看着方丽珠陪着娄可怡出去了,薛琬叹了口气,“希望丽珠能劝醒她。”

薛琰对方丽珠还是挺有信心的,尤其是据她观察,娄可怡嫁给何书弘的心似乎并不那么坚定,不然依着她的性子,跟在几个哥哥跟前受宠爱的程度,娄二少奶奶哪能管得住她?

……

方丽珠跟娄可怡才走,张副官就过来了,听说晚上卫鹏要在自己的官邸设宴,马维铮过来接薛琰一起过去,薛琬忙站起来,“那时间可有些急了,我帮你挑下衣服。”

“你跟我们一起去呗?”薛琰并不希望薛琬就这么一直守在家里,“咱们一块去见见活的卫主席?”

薛琬被薛琰的话逗乐了,她一边拉开薛琰的衣柜,在几身没穿的新衣裙里选哪一身儿更合适一些,一边笑道,“还是算了吧,你去是马司令的女友,我去呢?女友的姐?”

而且她也不想再出现在人多的地方。

薛琬拿出一身浅金色旗袍在薛琰身上比了比,“就穿这个吧,我给你化个妆,再配上那双小羊皮的高跟鞋,一准儿好看,也有气势!”

薛琰拿起旗袍在镜子前照了照,笑道,“关键是气势!”当初她买这件下摆绣着凤纹的旗袍的时候,就玩笑道,“自己穿这件很气派”,没想到这么快就派上用场了。

……

马维铮帅府看到从车上下来的薛琰的时候,还是被晃了眼,他快步过去持了她的手,“很漂亮,像个女王,”

说完又低头看了看薛琰脚上的鞋子,笑道打趣道,“身高我也满意!不过这样会不会太累?”

就像薛琰爱笑他老,马维铮也喜欢“报复性”的说她矮,薛琰嗔了马维铮一眼,苦恼的皱皱鼻子,“还不是为了马司令您的面子啊,头一次陪您出席这么重要的场合,就算是脚断了也得坚持啊!”

做好事一定得留名,虽然穿高跟最重要的目的是为了配裙子,但也有给马维铮挣面子的意思不是?

“瞧说的可怜的,”马维铮手上用了些力,想减轻薛琰脚上的负重,“要不我叫他们再去给你买两双低些的鞋?”

“唉,想不通你们这些时髦女郎,喊着解放天性,搞天足运动的是你们,主动穿这种又尖又细的高跟鞋的也是你们,”马维铮扶着薛琰往主楼里去,一边不时的提醒她小心脚下。

薛琰给了马维铮一颗卫生球,这跟儿对她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好不好?她就是矫情一下,结果还被当真了,裹小脚跟穿高跟能一样吗?裹小脚是取悦男人变态的癖好,穿高跟更多的是美丽自己。

马国栋到京都的时候薛琰就来帅府做过客了,但当时没好意思参观,这次府里只有马维铮,她就放开了,跟个老佛爷似的扶着马维铮,沿着甬道观赏帅府的景致。

“我听说霍万贤的帅府是前朝什么王爷的王府,你们家的呢?”在帅府走着,跟逛公园似的,薛琰都算不出来这宅子要是留到百年后,值多少钱了。

“呃,我们这也是,又不是一位王爷,皇帝都叫撵走了,那些王爷也差不离,”马维铮一笑,以前他很忙,很少到京都来,真到了京都,进了这所谓的帅府,也是倒头就睡了,根本没留意过他这个“家”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的,“这么一看,还挺不错,地方也大。”

王府,地方能不大嘛?薛琰白了马维铮一眼,小伙子很知道怎么炫耀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