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1 / 2)

☆、第112章

说去就去,田老二套好车,姜婉白带着王氏等三个儿媳妇外加田柳儿,众人浩浩荡荡的就去了县城。

上次姜婉白来县里找唐少正,还曾经跟田老二约在王记门口见面,所以她对那里倒是还有那么一点印象,远远的,她就朝那里张望着。

人山人海,摩肩接踵,王记当铺所在的那一条街,都挤满了人。

“娘,这牛车可能过不去了。”田老二有些为难的道,“不然我找个地方,将牛车停在那里,我看着牛车,你们去逛。”

田老二这个建议倒是现在最好的办法,姜婉白犹豫了一下,便答应了。

跟田老二约定了回来的时间,姜婉白等人挤入了人流中,看着路边摆放的货物。

王记当铺将物品随意的摆放在马路的两边,每隔几米,便有一个伙计在那里看着,招呼众人。

那些物品琳琅满目,大的有床、柜子等东西,小的有针线包等,而它们的新旧程度也各不相同,有的完好无损就跟新的一样,有的则像破烂一样,属于丢在街上都不一定有人会捡的那种,质量参差不齐。

在这里逛,颇有点淘宝的意思,不知道下一秒会遇见什么,让人满怀期待,欲罢不能。

姜婉白左看看,又看看,还真看到点有意思的东西,比如那个做工精致的小木偶,人偶的每个部分都可以随意转动,真是有趣的很。

还比如那个描金的首饰盒,共分为四层,每层又按用途分为大大小小的几个小格子,设计精巧的很,而最让姜婉白动心的是,它的侧面,还藏有一个暗隔,若是将心爱的东西藏在里面,定然会安心很多。

不过,姜婉白最后也没买,这些东西,虽然看起来便宜,却都不算是她急需的,田家现在还不是很富裕,自然要把好钢都用在刀刃上。

王氏等人也是这么想的,所以除了田柳儿买了几小手掌大的碎绢,想回去自己试着缠绢花外,大家逛了大半条街,还都是两手空空。

这时,他们已经来到了王记当铺门口,也是这条街最热闹的地方。

这里支起了摊子,摊子上盖着白布,白布上整整齐齐的摆放着一些货物,大多是首饰、玉器等又小又珍贵的东西。

“原来首饰都在这里,我说刚才逛了半天,一件也没见到呢。”赵氏喜道,女人,无论是什么年龄,有没有钱,都对首饰这种东西无法抗拒。

王氏等人一听,也来了兴致,想过去看看,只不过,她们一看那些人,又有点灰心。

这摊位前的人,也有点太多了,里里外外的足足有三层,而且大多数都恨不得将摊位上的东西全都看完才会离开,她们如果这么等下去,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轮到她们。

姜婉白也有些皱眉,思量着是不是先去别的地方看看,等过一会儿人少了再回来。

赵氏却不管那些,就如同一条鲤鱼游进了泥鳅群里一样,她挤进人群,左一下,右一下的左右晃动了两下,就将那些人给挤到了一边,挤到了摊位的最前面。

“挤什么挤,挤什么挤,赶着去投胎吗?”一个妇人差点被赵氏给推到摊子上,有些不满的道。

“有些人占着茅坑不拉屎,还怨别人催她,真是……我都替她害臊。”赵氏是一点也不示弱,立刻反驳道。

“你骂谁呢?”妇人的火气有些大了。

“谁不买东西,谁自己心里清楚,有本事,就立刻买上五六件的回去。”赵氏说着,拿起了一只雕花的纯金镯子,一边慢慢的打量着,一边略带嘲讽的看着对面的妇人。

“你,我,我还没看好,怎么买。”妇人有些外强中干的道。

她身上的衣服并不好,一看家里的日子就不太好过,看首饰,也就是看看过过瘾而已,被赵氏这么一将军,自然会心虚。

赵氏占了上风,哼了一声,就回头一边向姜婉白招手,一边道:“娘,快过来,这里有位置。”

众人一听,差点被她给气倒,她哪只眼睛看见这里有位置了。

不过鉴于她刚才的表现太强悍,众人都怕跟刚才的那个妇人一样,自讨没趣,就都没说什么,只是拿眼看着姜婉白,那意思,大概是想看看怎么样的家庭里,会出赵氏这样的人。

姜婉白目睹了整个过程,现在又被这么多人用这种眼光看着,她的脸皮有些发烫。

“娘,快过来啊!”赵氏却一点也没察觉到周围的奇怪跟姜婉白的情形,兴奋的叫着姜婉白。

姜婉白现在是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娘,这好东西,就是要用抢的,手快有,手慢无。”赵氏见姜婉白一直不动,就挤出了人群,来到姜婉白身前,扶着了她的胳膊,又要往人群里挤。

人们大概都有点讨厌赵氏,所以故意站的很紧密,不想让她挤进来。

可是,他们却低估了赵氏的实力,也不知道她怎么动的,左边挤挤,右边动动,不一时,她就带着姜婉白挤到了摊子的最前面,“娘,不用着急,慢慢看。”她笑道。

众人的鼻子差点被她气歪了,狠狠的瞪了她两眼,有不少人,就立刻离开了这个摊子,看来是不想跟赵氏在一起生气了。

☆、第113章

摊子空出来一片地方,王氏跟张氏互相对视一眼,都有些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跟着赵氏过去吧,觉的有点不好意思,可是放弃这里,去别的摊位也不行,姜婉白还在这里呢,她们怎么能走。

没办法,她们硬着头皮跟在了姜婉白的旁边,打量着摊位上的东西。

还别说,这些首饰虽然大多数是旧的,但款式跟质量都不错,王氏等人看着看着,也就将刚才那点尴尬给忘了。

姜婉白此时也在看,而看的重点,就是玉镯子。在现代,她最喜欢的就是翡翠镯子,不奢求一汪碧绿的那种,带一点飘花,她就心满意足了。

可惜翡翠经过大家的炒作,实在太贵了,她能买的起的,不是颜色不好看,就是水头不好,让人看着就不喜欢,最后,她也只能放弃了这个念头。

到了这里,尤其是她上次见过血胆玛瑙之后,姜婉白这个念头倒是又死灰复燃了,当然,这也不能怪姜婉白不是,谁让这里的翡翠,比现代便宜那么多呢。

就比如姜婉白手里拿着的这对玉镯子,青色透明的底,上面带着碧绿色的飘带,这要是放到现代,最少也要七八万,也就是七八万斤粮食,可是在这里,只要十二两,也就是一千斤粮食。

这其中的差距,姜婉白觉的不买一对,都对不自己。

将镯子戴在手上,姜婉白越看越满意。

卖东西的伙计眼睛最毒,一下子就看出了姜婉白跟那些只看不买的人不同,是个大主顾,所以赶紧道:“婶子,瞧这镯子,戴在你手上多好看,大小也合适,就跟专门为你定做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