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王七作何讨人嫌(1 / 2)

天官 雁九 1218 字 22天前

六月初一,天气晴好。

王宁氏与顺娘早早就起了,做了小米粥与素馅蒸包,还拌了四色小菜。等到道痴梳洗完毕,早饭已经在堂屋摆好。

王顺娘正在布碗筷,厨房里出来个梳着双鬟的丫头,十三、四岁的年纪,浓眉大眼,肤色微黑,手中端着粥盆,操着一双天足,走路很是爽利。

这正是道痴托王珍在王家下边的佃户中寻的人选,要勤快淳朴、还要老实本分。为了怕王宁氏不留人,又借了宗房老太爷的名。正好因入王府为伴读之事,宗房太爷送了个小厮给王瑾,加上这个粗使丫鬟,倒是并不惹眼。

当王珍过来,带着王老太爷的名义送人时,王宁氏确实是想要拒绝。可是,想到孙子就犹豫了。

王府那边月初进去,月末才能出来。王府那边也晓得众伴读在家多是金贵的,发话允许每人带一个小厮跟着服侍。外九房才得了消息,临时想要寻人也不容易。

毕竟带进王府与在家里使唤还不同,下人要是不妥当,连累主子都跟着丢脸;要是严重了,说不定还要危急身家性命,哪里敢随意带人。既是王老太爷选定的小厮,那行事规矩定是错不了的。

小厮收着,那丫鬟还要退么?

收一个、退一个,倒显得矫情,加上瞅着这丫鬟大手大脚,不像是那种大户人家的娇大姐,王宁氏便郑重谢过,算是收下这二人。

王珍将两人的身契递给王宁氏,对王宁氏身边侍立的道痴笑笑。道痴趁着王宁氏没留意,做了个揖,心里不由有些惋惜。

王珍行事,让人觉得可亲可敬。即便性格不失精明,可是不让人生厌,这样的人到哪里都能如鱼得水。要是到了官场,成就定然不菲。可惜的是,宗房有家规,长子长孙要承继宗族事务,可以举业,可是不能出仕选官。

宗房大老爷王青海与长子王珍父子两个都是如此,取得了举人功名,却是一次也没有下场会试过。

这丫鬟名叫腊梅,家里有个傻哥哥,如今到了娶媳妇的年岁,爹娘没有积蓄,便想要用腊梅换亲。腊梅的舅舅正好在王家宗房铺子里送货的车夫,心疼外甥女,舍不得她小小年纪,就去嫁给一个瘫子做媳妇。刚好王珍将寻人的差事派到他这铺子的掌柜身上,腊梅舅舅得了消息,便向掌柜的推荐了自己的外甥女。

王珍吩咐掌柜时,条件只有两个,一个是勤快能吃苦,一个是老实本分。

腊梅两条都合了,王珍打发人亲自确认了,以二十二两银子的身价,买断了这个小丫头。

腊梅父母虽有些舍不得女儿,可还是满心欢喜地收了银子,在契书上按了手印。王珍便安排人教导了腊梅几日规矩,将人送到外九房。

虽说跟宗房与十二房相比,外九房算是寒门;可对腊梅这个乡下丫头来说,外九房就是好人家。这一圈的房子,慈爱的老太太,温柔的小姐,不爱说话的少爷。

燕嬷嬷、燕伯无儿无女,也比较喜欢这个浓眉大眼的朴实丫头。腊梅没几日,便也将家务都接了过去。同顺娘的慢条斯理不同,腊梅手脚很是麻利,半日的家务活,她用不到一个多时辰就都做完,还剩下很多功夫,也不肯闲着。即便女红上并不擅长,也陪着顺娘做女红,只是顺娘绣花,她纳鞋底之类的。

这样能干质朴的丫头,谁能不喜欢呢?

同被众人喜欢的腊梅相比,小厮惊蛰只在过来的那日,进了一次二门,给王宁氏磕了头;剩下几日,便一直在二门外住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