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瑾坐在沙发上,往后躺,捏了捏眉心:“比如?”
“比如你借着这个走私案,吞并了尚明集团,”霍一宁语气稍稍压了压,“比如,你借着缉私,取了三十八条人命。”
外人只以为是分赃不均,走私集团内部自相残杀。
不,是时瑾大开杀戒。
最后,缉私局收拾了残局,破了案,秦氏趁机吞并了黎城尚明集团的酒店业务。
时瑾并不置可否,只说:“那三十八个人,到了法庭也都要判死刑。”
霍一宁到底是刑警,与时瑾的处事风格相差太大,并不赞同他:“法官会判,也不用你来行刑。”
就算是死刑犯,他也不应该大开杀戒。
时瑾看了看浴室门口,起身走到阳台:“我家笙笙开机仪式那天,回家路上碰到的车祸,就是周召明的手下。”
所以,那三十八条人命,是因此丧命?
霍一宁无语凝噎了半晌:“不是被你派的保镖都给拦下了吗?”姜九笙不仅毫发无损,甚至都没惊动到她。
需要报复到这种地步?
“伤到她就晚了。”时瑾嗓音清越,语调平常,只是说出的话,让人心惊,“我公布了和她的关系,很多人在暗处蠢蠢欲动,借这个机会,我要杀一儆百。”
好个杀一儆百,三十八条人命,一个集团,五日之间全部栽在他手里。有了这个血淋淋的先例,恐怕以后谁还想动姜九笙,都会先掂量掂量自己头上的脑袋。
时瑾心机深沉,善谋,但一遇姜九笙的事,作风就简单粗暴,处事非常极端残暴,可也不得不说,这样最为省时有效。
这是时瑾的私事,霍一宁不好过问太多,只有一句忠告:“时瑾,还是那句话,不要太过了,不然,我怕哪天你被捅出来了,我保不了你。”
他客客气气地婉拒:“谢谢,但不需要。”说完,“再见。”然后挂了电话。
怪不得时瑾被警局列为第一大重点头疼对象,亦正亦邪,好不难搞。霍一宁掐了掐眉心,头有点隐隐作痛了,摸到口袋里的烟,刚要拿出来。
“队长。”
景瑟飞扑过来,嫩黄色的裙摆像只翩翩起舞的蝴蝶,一头扎进霍一宁怀里,跑得太快了,他被她撞得后退了两步。
霍一宁扶住她的腰:“慢点。”
小姑娘拽着他腰间的衣服,仰着头,笑得明眸善睐:“不要,要早点抱到我家队长。”然后用力抱住他,“我好想你呀,队长,你想我吗?”
霍一宁撇开眼,滚了滚喉咙。
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