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衫,两人就去找明忆。
明忆已经将骨头处理好,见夏悠扬来了,微微颔首,算是打招呼。
“准备工作都已经做好了,我现在要帮他换骨,若是你身体还好,就陪在这里吧。我将他唤醒,这手术不能用麻药,你要不停的跟他说话,不要让他昏迷过去。”
说完就拿出银针,先是封住戎关腿部周围的几大穴位,然后在他胸口和头上各插了三针,不一会,戎关就闷哼一声,睁开眼。
夏悠扬急急忙忙的冲过去问:“阿关,你还记得我么?”
戎关张了张嘴,却没发出声,艰难的扯出一个苦笑,微微点点头,即使受了这样重的伤,看着夏悠扬的眼神还是那么温柔。
夏悠扬喂了他一小杯水,对他说:“阿关,你的腿受伤太严重,我找到了回春公子,他会帮你换了腿上的膝盖骨,不能打麻药,会很疼,你忍着点。”
戎关偏头就看到立在一旁的明忆和风天放,先是惊讶,看到他们对夏悠扬的眼神,随即淡淡的收回视线。
第七十二章 换骨之术
“悠悠,风煞公子和回春公子都在这里,你是怎么做到的?”戎关不可思议的问。
“你先别管那么多了,等你好了,我慢慢讲给你。”夏悠扬不想让他知道这段时间她过得是怎样的生活,只得先搪塞过去。
“明忆,可以开始了吗?”她转头向明忆问。
明忆和戎关对视了一下,点头道:“可以,我要开始了,风煞,麻烦你帮我将他捆住。”
风天放从来不是个多话的人,利索的将戎关捆在床上,以免他乱动。
夏悠扬坐在戎关旁边,对他笑着说:“你不能睡过去,所以我在这里陪你说话,唔,我给你讲我的故事好不好?就从小时候讲起,我说的可都是真的,你不能不信哦。”
戎关眨眨眼,轻声说:“好,我倒是很好奇...”
话还没说完,他突然咬住嘴唇,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珠。
只见明忆用一柄薄薄的刀划开了戎关腿上的皮肤,离他受伤的日子已经有好多天,甚至有些肌肉皮肤都已经重新愈合,膝盖处一片青紫殷红,夹杂着粉嫩的肉.芽和乌黑的坏死处,伤口狰狞恐怖,夏悠扬见了忍不住掉下泪来。
戎关深吸一口气,勉强扯着脸上的肌肉,想给夏悠扬一个安慰,却怎么也做不到。“我,我倒是很好奇,你这样一个女子,到底,到底都经历过,什么。”戎关忍着痛楚,坚持一字一字的把话说完,他知道,现在难过的,不只他一个人。
夏悠扬清楚,这个时候,她要坚强,要成为他的支撑,微微一笑,擦掉眼泪,握住他的手说:“那你可要听好了,过一会我要提问,若你答错了,可是要惩罚你的。”
“若是答对了呢?有奖励吗?”
“答对了当然有奖,奖励随你要。”
“呵呵,那就好,你,说话,要,算话。”
随着明忆的进一步动作,戎关疼的连话都活不清楚,到最后甚至是一字一顿往外蹦。
“好,我一定不会抵赖,那你听仔细了。”
夏悠扬假装没感受到戎关的痛楚,顺着话题就讲起来。
“我呢,其实不是这里的人,而是出生在几百年之后,我家里很有钱很有钱,有钱到,唔,怎么说呢,如果我家跺一跺脚,那恐怕整个市...不是,整个城市都要受到牵连,所以政府...嗯,官府与我们家都保持良好关系。
表面上是从商,实际上是个杀手组织,我父母亲都是很厉害的杀手,我有一个同胞弟弟,叫夏业然,他的身手比我厉害多了。
小时候我们一家四口在一起,真的很幸福。可是后来,我母亲去世了,只有父亲把我们兄妹二人拉扯大。
我和弟弟两个人,无论学什么都很努力,呵呵,我不是吹牛哦,我的成绩很好,学过的东西很多,放在你们这里讲的话,也算得上是个多才多艺的大家闺秀。
后来我认识了云安远,他大我六岁,也是一个商人家的儿子,我第一次见他,就喜欢他了,有一天他来学校找我,我们就在一起了,再后来,我们订婚了。
可是还没结婚,我们在回家的路上被人害了,他救了我,自己却...连尸骨都没留下。
父亲动用很多力量,终于查明了真相,才知道,那个凶手不仅害死了他,就连我母亲的死,也是他一手策划。
我亲自为他们去报仇,却没能遵守承诺,没能回到家里与父亲和弟弟团聚,与凶手同归于尽。
我的魂魄飘飘荡荡到了冥府,阴差阳错,认识了冥府的太子,冥宇,我为了早日积攒功德,可以转世到云安远转世的地方,就嫁给了冥宇,成为冥府的太子妃。
冥宇对我很好,他爱我,宠我,那段时间,我过得很幸福。
渐渐地我发觉自己爱上他了,可是我想要去找云安远,最终还是舍弃了冥宇。
你知道么,你和眼睛和冥宇的眼睛,长得特别相像,我第一次见你,就陷在你的眼睛里,就好像我又看到了冥宇,看到他对我笑,叫我的名字。
呵呵,他也喜欢叫我悠悠,你们相像的地方很多呢。”
戎关静静的听着,看着她温柔的神情,她向往的眼神,在她身上感受到从未感受过的宁静。
他不想打断她的话,他一直都想了解她,想走进她的心,如今,终于有这样一个机会,他甚至连腿上的疼痛都忽略掉了。
“冥宇为了我,强行用自己的一魂,做成护身符送给我,但我那时候不知道,他自己却因此陷入昏迷。
我来到了云安远转世的地方,而转世的云安远,就是寂青觉。
我认识他,爱他,他却并不认识我。
开始的时候我很难过,后来习惯了陪在他身边,就想着,如果他真的不爱我,我就守护他,报答他前世舍命救了我。
后来的事情,你应该大多数都清楚吧,在战场上,我替他当下那支矛,那时候竟然感觉很轻松,一命抵一命,我终于还了他这份恩情。
等我回到冥府,本以为冥宇已经有了新的生活,正当我准备喝下孟婆汤,重新转世的时候,却被人拦下,将我带走。
我再次见到的,是躺在玉床上,被安置在水晶宫内的,奄奄一息的冥宇。